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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03 发布日期: 2025-01-01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1 10:44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 ]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护理能力,根据《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4237)和《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及执行时间

202511日起,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标准由每人每月8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4元。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

二、工作要求

(一)精准认定补贴对象,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县区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密切配合,严格对照工作规范执行两项补贴的线下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应用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反馈等功能,及时处理线上“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申请,按要求做好历史数据补录等工作。定期开展跨部门的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及时清退因死亡、户籍迁出、残疾等级变化等不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推动政策找人,对新增重度残疾人、新纳入低保残疾人开展主动服务,确保补贴应享尽享。

(二)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县区民政、残联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动态监管,确保两项补贴政策公平、有效地惠及残疾人群体。财政部门要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做好补贴资金测算并列入财政预算,优先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确保每月25号前足额打卡发放。对工作不主动、不负责导致“两项补贴”发放不到位或错补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困难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关注。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广播、宣传册等多种途径,加大社会面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知晓率,确保补贴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不断提升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