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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护理能力,根据《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4〕237号)和《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及执行时间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标准由每人每月8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4元。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合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可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
二、工作要求
(一)精准认定补贴对象,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县区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密切配合,严格对照工作规范执行两项补贴的线下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应用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反馈等功能,及时处理线上“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申请,按要求做好历史数据补录等工作。定期开展跨部门的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及时清退因死亡、户籍迁出、残疾等级变化等不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推动“政策找人”,对新增重度残疾人、新纳入低保残疾人开展主动服务,确保补贴应享尽享。
(二)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县区民政、残联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动态监管,确保两项补贴政策公平、有效地惠及残疾人群体。财政部门要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做好补贴资金测算并列入财政预算,优先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确保每月25号前足额打卡发放。对工作不主动、不负责导致“两项补贴”发放不到位或错补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困难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关注。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广播、宣传册等多种途径,加大社会面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知晓率,确保补贴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不断提升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