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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财政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5-03-11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政策咨询机关: | 财政监督检查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2629135 |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财政局,局属各相关科室(单位):
为持续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根据2025年度财政工作安排,市财政局将从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重点领域、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和上级交办项目等五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重点关注政策落实效果显著、资金规模较大、实施周期较长的项目,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保基金预算,兼顾政策、部门整体、项目支出、成本试点及专项债等不同维度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财政监督检查与
绩效评价计划》的通知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认识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意义,积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财务核算管理,落实绩效评价报告制度和信息公开要求,严格按规定向市人大报送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并依规向社会公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期间积极配合提供所需资料,确保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计划实施。市财政局将按照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各牵头科室(单位)要主动落实,全程引领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减少依赖第三方中介机构,细化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工作;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开展工作。
三、积极整改落实。市财政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照财经纪律规定作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对绩效评价结果严格落实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并相应修订和细化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成果取得实效,不断促进单位管理再上新台阶。
附件:
1.2025年市级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表
2.2025年市级财政绩效评价计划表
附件1
2025年度市级财政监督检查计划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工作任务 |
检查内容及对象 |
牵头 科室 |
配合 科室 |
开始 实施 |
完成 时限 |
备注 |
|
一 |
会计信息质量常态化检查 |
|||||||
|
(一) |
会计信息质量常态化检查 |
对预算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落实过紧日子措施、预算执行监管、有无私设“小金库”、三公经费管理、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项常态化检查。 |
市统计局、市委统战部、市妇联、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市史志办、铜陵中学、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国动办、市交警支队、市民促局 |
财监局 非税局 行政科 预算科 国库科 支付中心 采购科 会计科 |
各支出科室 |
2-9月 |
11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二 |
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 |
|||||||
|
(一) |
财政(部门)预算公开情况检查 |
财政(部门)预算公开文本编制及审查 |
市直预算单位预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 |
预算科 |
各支出科室 |
适时 |
适时 |
|
|
对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开展检查 |
财监局 |
组织局内人员开展 |
||||||
|
(二) |
财政(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检查 |
财政(部门)决算公开文本编制及审查 |
市直预算单位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 |
国库科 |
|
|||
|
对部门(单位)决算公开情况开展检查 |
财监局 |
组织局内人员开展 |
||||||
|
三 |
专项监督检查 |
|||||||
|
(一) |
2024年物业维修资金检查 |
对物业维修资金的本金及增值收益情况开展检查。 |
市住建局物业处 |
经建科 |
|
4月 |
6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二) |
江心洲行人免费过渡项目 |
对江心洲行人过渡实际情况、县级资金到位等情况开展检查。 |
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中心 |
经建科 |
|
5月 |
6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三) |
2024年度铜陵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检查 |
对地方金融企业的资产情况、风险防控情况开展检查 |
铜陵市地方金融企业 |
金融科 |
|
4月 |
7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四) |
乡镇公益性公墓项目 |
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
市民政局 |
社保科 |
|
2月 |
4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五) |
2024年度铜陵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汇总、分析及市财政局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 |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对2024年度铜陵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汇总、分析,选两至三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推广并出具报告。 |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 |
会计科 |
|
4月 |
5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六) |
公积金增值收益专项检查 |
核实2024年公积金归集、放贷、收入及费用等相关数据,检查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审计全年增值收益金额,提出收益分配建议等。 |
市公积金中心 |
综合科 |
|
2月 |
3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七) |
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督检查 |
检查业务开展情况、合规经营以及风险防范等情况。同时聚焦重大风险核查,核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信访投诉、非法集资、违规融资等重大风险问题或隐患。 |
全市存续经营18家地方金融组织 |
地方金融监管科 |
|
6月 |
9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八) |
2024年、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
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开展检查 |
枞阳县、铜官区、郊区、义安区 |
农业农村科 |
|
8月 |
11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九) |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
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开展检查 |
枞阳县、郊区、义安区 |
农业农村科 |
|
8月 |
11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十) |
惠民殡葬资金 |
检查2022年-2024年惠民殡葬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及使用情况 |
市殡仪馆、枞阳县殡仪馆 |
社保科 |
财监局 |
3月 |
5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十一) |
资产管理专项检查 |
对部分预算单位2024年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资产处置、资产出租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
行资科 |
|
4月 |
11月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十二) |
预算执行监管检查 |
对预算单位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和系统数据质量开展监督检查 |
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预算单位一致 |
国库科 支付中心 |
|
2-9月 |
11月 |
随会计信息质量常态化检查同步开展 |
|
(十三) |
2025年非税专项稽查 |
非税收入专项检查 |
教育系统、住建系统、民政系统部分单位、市国动办 |
非税局 |
|
2-9月 |
11月 |
随会计信息质量常态化检查同步开展 |
|
(十四) |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检查 |
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内控报告编报情况 |
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一致 |
会计科 |
|
2-9月 |
11月 |
随会计信息质量常态化检查同步开展 |
|
(十五) |
“小金库”常态化防治检查 |
组织全市预算单位防治“小金库”全面自查,并抽查部分预算单位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情况。 |
全面自查涉及全市预算单位,抽查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预算单位一致 |
财监局 |
|
2-9月 |
11月 |
抽查随会计信息质量常态化检查同步开展 |
|
四 |
财政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拟检查项目 |
|||||||
|
(一) |
局各科室单位内控自查和内控办重点检查(内部审计) |
按各科室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组织自查;内控内审办按20%比例组织重点抽查(检查办法要求“五年全覆盖”)。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内控内审办 |
|
适时 |
适时 |
局内人员实施检查 |
|
(二) |
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及资金清理 |
对市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及资金存放管理落实情况检查 |
市直各预算单位 |
国库科 |
各支出科室 |
适时 |
适时 |
科室牵头中介机构协助 |
|
(三) |
代管账户存量资金清理 |
开展市直预算单位代管账户2024年度存量资金清理,提出处理建议 |
市直各预算单位 |
支付中心 |
各支出科室 |
1季度 |
1季度 |
局内人员实施检查 |
|
(四) |
财政信息技术网络安全检查 |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建设落实情况;技术防范落实情况;数据安全保护落实情况。 |
市、县(区)财政局 |
信息中心 |
|
适时 |
|
|
|
五 |
上级交办项目监督检查 |
|||||||
|
(一) |
省厅布置监督检查项目 |
待定 |
|
|
|
|
|
|
|
1 |
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省厅统一检查计划对被检查单位执业情况开展检查评价工作。 |
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 |
采购科 |
财监局 |
按省厅要求 |
|
|
|
2 |
会计和评估检查 |
待定 |
|
财监局 |
|
按省厅要求 |
|
|
|
(二) |
市级交办监督检查项目 |
待定 |
|
|
|
|
|
|
附件2
2025年财政绩效评价计划
单位:万元
|
序号 |
评价项目名称 |
评价对象 |
牵头科室 |
责任科室 |
评价内容 |
实施时间 |
完成时限 |
项目资金 |
备注 |
|
一、涉企资金绩效评价(4个) |
|||||||||
|
㈠ |
促进集聚区发展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补 |
发改委 |
绩效科 |
企业科 |
涉企政策实施效益 |
2025年6月 |
2025年8月 |
252 |
|
|
㈡ |
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
科技局 |
绩效科 |
教科文科 |
涉企政策实施效益 |
2025年6月 |
2025年8月 |
1400 |
|
|
㈢ |
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 |
科技局 |
绩效科 |
教科文科 |
涉企政策实施效益 |
2025年6月 |
2025年8月 |
700 |
|
|
㈣ |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 |
农业农村局 |
绩效科 |
农业农村科 |
涉企政策实施效益 |
2025年6月 |
2025年8月 |
1107.43 |
|
|
二、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3个) |
|||||||||
|
㈠ |
市发改委整体 |
市发改委 |
绩效科 |
经建科 |
资金使用合规性、绩效成果 |
2025年3月 |
2025年6月 |
2378 |
|
|
㈡ |
市文旅局整体 |
市文旅局 |
绩效科 |
教科文科 |
资金使用合规性、绩效成果 |
2025年3月 |
2025年6月 |
2591 |
|
|
㈢ |
市民政局整体 |
市民政局 |
绩效科 |
社保科 |
资金使用合规性、绩效成果 |
2025年3月 |
2025年6月 |
7084.48 |
预算管理示范试点 |
|
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5个) |
|||||||||
|
㈠ |
基层组织运转经费 |
市委组织部、各基层组织 |
绩效科 |
行政科 |
评价基层组织运转经费配套及执行情况 |
2025年3月 |
2025年6月 |
1813.2 |
|
|
㈡ |
2024年度铜陵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 |
县区财政局、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
绩效科 |
金融科 |
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承保机构承保理赔业务是否规范等 |
2025年7月—8月 |
2025年9月底前 |
8187.73 |
常规开展 |
|
㈢ |
铜陵市半程马拉松 |
教体局 |
绩效科 |
教科文科 |
评价近两年我市半程马拉松赛事绩效结果及资金使用合理性 |
2025年4月
|
2025年5月 |
100 |
政府性 基金 |
|
㈣ |
医疗保险评价 |
市医保局 |
绩效科 |
社保科 |
职工医保基金收支余情况 |
2025年5月 |
2025年9月 |
240633 |
职工医保基金 |
|
㈤ |
铜陵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
市博物馆 |
绩效科 |
教科文科 采购科 |
铜陵市博物馆馆藏文物日常保护 |
2025年4月 |
2025年5月 |
470 |
政府购买服务 |
|
四、成本试点绩效评价(4个) |
|||||||||
|
㈠ |
市级园林绿化管护 |
市住建局 |
绩效科、经建科 |
|
天井湖周边管护 |
2025年3月 |
2025年8月 |
2320 |
|
|
㈡ |
城市排水一体化 |
市住建局 |
绩效科、经建科 |
|
按排水量付费计算 |
2025年3月 |
2025年8月 |
9220 |
PPP项目 |
|
㈢ |
老年公寓三期PPP项目 |
市民政局 |
绩效科、社保科 |
|
对老年公寓三期项目建设、运营成本及使用者付费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对政府未来可能承担的义务等进行合理性预计 |
2025年4月 |
2025年7月 |
739.79 |
|
|
㈣ |
铜陵市智能交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
市交警支队 |
绩效科、政法科 |
|
整理铜陵市智能交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每年资金预计流出情况、使用者付费情况及合规性评价,对政府未来可能承担的义务等进行合理性预计 |
2025年4月
|
2025年5月 |
1700.7 |
|
|
五、专项债绩效评价(1个) |
|||||||||
|
㈠ |
铜陵市2024年新增专项债支出检查暨绩效评价 |
县(区)财政局及市直项目单位 |
债务办 |
|
开展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使用核查,重点针对资金拨付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检查。抽选部分2024年专项债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
2025年8月 |
2025年11月 |
1878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