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安徽高等研究院的意见》(皖政〔2024〕8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建设安徽高等研究院意见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产业发展为导向,深度融入省级高等研究院建设体系,逐步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院校合作、市场检验”的产教融合新模式,建设集实践教学、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为一体的人才培养平台。到2027年,每年新增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10项以上,每年分别新增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5人左右、12人左右。到2035年,集聚一批高水平研发团队和高端人才,转化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培育一批优质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体制。组建安徽高等研究院铜陵市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项目遴选、落地实施及服务保障工作。健全跨部门协同、政校企联动、全周期管理机制,构建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有关高校、相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项目遴选。根据“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原则,建立动态项目库。完善校企横向课题报备机制,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形成“企业踊跃参与、项目梯次培育、质量持续提升”的良性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体局、各相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培养保障。以铜陵学院和实践企业为主体,以财政保障为支撑,打造稳定便捷舒适的学习、生活、实践环境,建立全过程管理服务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留铜发展意愿。(责任单位:市教体局、有关高校;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申报项目企业、各相关部门)
(四)深化成果转化。充分发挥高等研究院的人才培养、科技攻关和开发园区的试验验证、中试孵化、成果对接作用,加强高等研究院与各开发园区等创新载体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成果发现—评价—熟化—产业化”工作,促进联合科研成果在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五)助推院校建设。通过政校企联动、校企共建、校际合作等模式,吸引省内外高水平大学深度参与铜陵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地方高校在项目推进中加强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师资建设。(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有关高校;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市政府统筹推进,压实工作专班主体责任。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确保政策衔接顺畅、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保障。根据项目落户企业属地,各级财政按照项目遴选数目、研究生培养规模给予经费支持,并列入年度预算,不足部分可在各级人才经费和教育费附加中予以安排。设立科研实践补贴,根据学制及考核结果,以政府奖学金形式,按全日制博士5000元/月/生、全日制硕士3000元/月/生标准,对依托项目培养的研究生给予激励。
(三)完善成果保障。积极争取全国高校导师带技术、带人才、带项目来铜转移转化、创办企业。引导各类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统筹中试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等资源,保障项目实施。
附件:安徽高等研究院铜陵市工作专班及职责分工
2025年5月8日
附件
安徽高等研究院铜陵市工作专班及职责分工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孔 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杨文萍 市政府副市长
苏本跃 铜陵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
成 员:钟 锋 市政府秘书长
江 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文雅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工作局局长
谢永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贤招 市教体局局长
皇甫越 市科技局局长
李直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金 芬 市财政局局长
都 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程志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志远 枞阳县委副书记、县长
陈 洁 铜官区委副书记、区长
方小雄 义安区委副书记、区长
刘 磊 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蒯正军 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专班主要职责为贯彻省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安徽高等研究院铜陵项目遴选推荐、落地建设及支持保障等工作,协调解决研究院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专班成员岗位变动时,由接任人员自动递补,不再另行通知。
专班办公室实行双部门负责制,设在市教体局、市科技局,由杨贤招、皇甫越同志共同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铜陵学院相关处室负责同志。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教体局:牵头对接省教育厅,会同铜陵学院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协调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相关保障服务。
市科技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科研项目需求谋划、实施管理及成果转化,统筹产业“双导师”选配等工作。
市委人才工作局:统筹相关单位做好人才政策落实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研究院做好高层次人才招引和“一事一议”人才引进等工作。
市财政局: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及科研攻关项目市级配套资金保障及时足额拨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工作。
铜陵学院:协同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对接省教育厅、安徽高等研究院;配合市科技局和项目合作高校,梳理研究生招生及培养计划;负责研究院工作场地及项目联合培养研究生在铜期间的学习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专班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政策咨询部门:职成教科
联系方式:0562-283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