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卫体改〔2025〕175号

关于印发《铜陵市2025年深化医改
重点任务》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2025年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铜陵市2025年深化医改重点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铜陵市2025年深化医改重点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项试点”“五个优先”工作部署,总体推进深化综合医改工作三个专项行动,更好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以基层为重点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根据《安徽省2025年深化医改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铜陵市重点任务。
一、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一)建立完善“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建立“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强化部门协同,增强改革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强化“三医”综合监管联动,加强“三医”监督执法部门协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加强市级部门工作协同,巩固完善综合医改工作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请各县区党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
加强医改监测数据质控,确保排名有所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行动。争取新建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不少于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不少于10个。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落实《关于推进高水平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2家医疗集团牵头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超50%。支持市属医院建强优势专科、实行差异化发展,加强市县医院特色专科、薄弱专科建设。实施一院一策,支持市人民医院打造肿瘤诊疗新高地;市立医院持续推动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市三院逐步建立精神疾病康复治疗中心、心理测量咨询治疗中心、非药物治疗中心、睡眠治疗中心;市四院提升妇女生殖保健服务能力;市中医医院引进长三角国医大师资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匀质化整合连续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重点中心卫生院),促使其均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并健全县域医疗次中心评估体系,确保至少有1个通过评估认定。推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优化发展,持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加强大学生乡村医生管理。推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构建影像、心电、超声、检验、病理等区域资源共享中心,实现“下级检查、上级诊断”以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五)优化调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医疗费用总量与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调控机制,优化调整二级公立医院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引导民营医院走特需化、专科化、集约化错位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六)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按病种付费(DRG)2.0 版分组方案落地,健全分组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付费管理办法。推动用好特例单议机制。落实推进省内异地就医DRG付费。探索将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激励引导全科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管理和费用控制的“双守门人”。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探索中医日间病房按病种付费。(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七)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围提质。积极参加药品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医疗机构耗材采购监测。探索医疗集团(医共体)牵头医院集中带量采购模式,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推动医疗机构如实填报采购量并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加强集采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质量监管。落实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政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八)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和使用管理。开展重大疾病和重点人群用药需求评估,推广落实创新药临床应用的药学服务技术规范。三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药学门诊诊查服务。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加快建设集中审方中心,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
(九)实施公益性导向综合医改专项行动。建立“三联系”制度,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临床科室,党员联系群众,医生联系病人。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方向,加强卫生健康宣传,弘扬卫生健康行业正能量。建立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评体系,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制、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优化完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强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动态评估和规范管理要求,加强公立医院编制资源科学使用,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责任单位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一)推动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年度动态评估和价格调整,重点提高技术劳务类项目价格,重点关注急诊、特级护理、重症监护、抢救、病理检查等类别。在确保医保基金中长期可持续性基础上,选取10—20 项技术劳务价值高、长期未调整、价格成本矛盾突出的项目进行专项调整。落实早产儿护理、新生儿护理、分娩镇痛、安宁疗护、免陪照护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及时把临床上验证成熟稳定、安全有效的新技术转化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二)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持续推动“两个允许”政策落实,推进“三个结构调整”,落实公立医院薪酬总量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薪酬水平。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绩效分配制度,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达40%以上,二三级医院不同业务科室间收入差距逐步降至1.5倍以内、医务人员固定薪酬占比逐步达5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三)创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手段。推进医疗监督创新试点,依托信息化和大数据开展智能监管,健全监督执法事项清单,建立健全重要线索联查联办和查处机制。常态化开展异常住院费用病例核查工作。健全医药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强化公立医院改革政策保障。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约束作用,严禁突破规划新建医院和院区。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政策。统筹用好增量化债支持政策,有序化解符合条 件的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其他公立医院长期债务按照“谁借债,谁负责”原则,压实偿债主体责任,稳妥有序化解。研究建立公立医院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禁公立医院违规举债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持续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十五)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升级。 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聚焦“五提升六强化”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健全医共体运行评价和监测指标体系并实行年度评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力争2025年底,枞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达到一类管理标准,枞阳县中医院医共体达到二类管理标准。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继续按规定做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六)推深做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以试点示范建设为突破口,持续完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实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推动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健全对铜官区、义安区帮扶机制,牵头医院在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建立1个“铜草花名医工作室”,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双向转诊渠道。推动市立医院医疗集团郊区医保打包试点改革,做实医疗集团心电中心、影像中心、消毒中心等中心建设,进一步统筹集团资源,探索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建立常态化人员和服务下沉机制,持续推动市三甲医院普通门诊转移至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十七)推动重点改革事项落地见效。落实《安徽省实体化建设运行会诊转诊中心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实体化建设运行会诊转诊中心,构建“医疗引导、医保协同、专家支撑、智慧赋能”的运行机制,引导患者理性就医、分级诊疗,引导医疗机构资源下沉、协同服务;构建利益共同体,在“大包干”基础上推行“小包干”,结余按比例留用,合理超支按比例分担。推动义安区“高血压、2型糖尿病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全市推广以效果和目标为导向的绩效改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四、全面提升深化医改试点示范质效
(十八)做实试点示范创新引领工作。持续推进省级综合医改示范区建设项目,重点推动全域医防融合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铜陵市全域医防融合、医防协同工作规划(2025—2030年)》,发挥疾控机构和公立医院专业优势,组建各类专病医防融合指导组,围绕所对应的专病分组,建立覆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家库,研究制定预防干预方案、业务培训、督查指导、绩效评价等职责,提升基层疾病预防、早筛早治、健康干预,传染病监测,慢病管理和妇幼保健服务等方面能力。加强多专业相互交叉的学科群建设,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全域重大疾病筛查及综合防治体系。推进省护理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改革提升护理品质、优化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分层管理体系、探索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实现护士幸福获得感与患者护理满意度“两个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九)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实施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推动各医疗机构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建立高效运营管理机制,提升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突出公立医院收支调度,建立指标监测体系,强化成本控制,开源节流。优化收支结构,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3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五、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
(二十)大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优势,建立完善中医药全面融入健康中国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扩大中医专业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持续推进中医全科、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馆骨干人才培养。积极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项目。制定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举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二十一)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固化优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加快推进省级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十二)完善“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强化0—6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强化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独立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开展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持续提升生育医疗和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