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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原井边铜矿尾矿库
和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金硫矿
尾矿库销号的公告
铜政告〔2025〕24号
根据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皖应急〔2020〕131号)等文件精神,枞阳县原井边铜矿尾矿库、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金硫矿尾矿库已完成闭库销号治理工程,并通过省级复核,符合销号条件。现同意枞阳县原井边铜矿尾矿库、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金硫矿尾矿库销号,上述尾矿库不再作为尾矿库使用和监管。销号后,枞阳县原井边铜矿尾矿库由枞阳县人民政府负责其日常安全和生态环境管理等工作;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焦冲金硫矿尾矿库由安徽焦冲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其日常安全和生态环境管理等工作。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