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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的通知 文号: 铜公管〔2026〕26号
生成日期: 2026-05-15 发布日期: 2026-05-18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交易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2-5886043
关于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8 14:43 发布机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精神以及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推动我市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通知如下:

    一、省内远程异地评标

    ()工程招标投标项目

    1.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

    2.专家主观因素对中标结果影响较大的(主观分占比达30%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

    1.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

    3.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物业、保洁、安保、绿化、电梯、空调暖通、信息化项目;

    4.因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有特殊评审要求的采购项目,无法在项目所在地抽取到相关专业评审专家的,在远程异地评标工位有富余的情况下,项目实施主体申请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的项目。

    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原则上,按照上级统筹部署,从7月份起以下项目推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一)工程施工类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类项目;

    (二)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类项目;

    (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项目;

    (四)实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合同估算价,有任意一项达到前三款所列标准的,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五)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重大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招标人履行主体责任,按规定实施省内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二)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不宜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招标(采购)人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在确定中标人后,作为招标投标情况资料提交行政监督部门。

    (三)市县交易中心要统筹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服务保障,确定全市10个以上支撑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其中枞阳县交易中心确定2个以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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