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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铜陵市“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铜司【2021】23号
生成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0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铜陵市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2835020
关于印发《铜陵市“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00:00 发布机构:铜陵市司法局 字体:[ ]

关于报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

 

 
 

 

中共铜陵市委宣传部

中共铜陵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铜陵市司法局

共青团铜陵市委员会

铜陵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铜司〔202123

                     

 

 

关于印发《铜陵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法院、检察院、教体局、司法局、团委、法宣办,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铜陵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铜陵市委宣传部   中共铜陵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铜陵市司法局                     共青团铜陵市委员会

 

 

 

                                 铜陵市法宣办

                            2021720

 

 

 

 

铜陵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020529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工作措施

1.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5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在每年五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2.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普法。将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等)

3.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落实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求,加大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把民法典基本精神融入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教案和课程。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民法典主题区域开展民法典主题教育。广泛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课教师)、民法典宣讲团成员通过线上线下法治教育课,积极开展民法典教学进课堂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各相关高校)

4.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普法。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把民法典知识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重要内容。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中级人民法院)

5.分级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等法律职业者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经常性组织讲师团深入基层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牵头单位:市、县(区)法宣办、司法局)

6.打造一批民法典宣传精品。紧紧围绕民法典重大意义、基本原则、重要内容,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编写通俗易懂的辅导读本、学习资料、图解挂图等,创作展播一批高质量的普法剧、普法小品、动漫、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等法治文化产品。以民法典为重点内容,每年组织参加“法润江淮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建立充实全市法治文艺精品库。(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司法局等)

7.建好用好民法典普法阵地。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主题宣传公园、宣传馆、宣传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交车、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已经建好的各类法治宣传平台、法治文化阵地,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结合群众需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

8.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各新闻媒体结合实际利用专栏专刊专版,制作播出专题节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在铜陵普法微博微信平台开设“典亮美好生活”民法典普法宣传专栏。依托全市新媒体普法矩阵,发挥融媒体优势,利用普法网站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

9.加强以案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案释法,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释法说理,结合民法典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解读,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传播民法典知识,讲述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建立完善我市法治宣传案例库民法典相关内容。(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

10.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组织参加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的线上民法典主题知识竞赛。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各类人群的专项知识竞赛。(牵头单位:市、县(区)法宣办,各相关单位)

11.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突出铜陵地方特色,结合传统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和本地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吸引和鼓励群众积极创作和表演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民法典普法民歌、书画作品、地方戏曲、舞蹈、小品、快板等原创法治文艺作品,促进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增强宣传效果。全市将适时组织开展“典伴行政依法履职”“典亮村居振兴乡村”“典进社区温暖万家“典亮校园护航成长”“典亮企业助力企业"五大主题活动。充分利用“三下乡”等活动, 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团市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各县(区)法宣办)

12.推动民法典普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一体推进,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乡村建设。依托“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乡村大讲堂等平台,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牵头单位: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

13.推动民法典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组织开展点亮城市地标等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各县(区),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14.开展“学好民法典共享美好生活”微话题活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在“铜陵普法”微博微信适时开展“学好民法典共享美好生活”微话题活动,推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微博微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学习宣传民法典整体联动效应。(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各县(区)、各相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1.突出思想引领。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全过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加强组织领导。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八五”普法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3.增强实际效果。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4.突出监督指导。各级法宣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督促工作开展,及时评价工作成效,积极发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铜陵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17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