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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加强高温期间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07-15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686689
关于加强高温期间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00:00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关于加强高温期间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

 

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特检中心,各电梯维保、使用单位:

近期我市持续高温天气,电梯故障率呈上升趋势,为保障高温期间电梯安全运行,及时处置电梯困人等突发故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电梯使用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值班值守,增加电梯日常巡查检查次数,制定落实夏季高温期间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措施及故障排除应急预案,保证机房温度、湿度满足设备正常使用要求,保证电梯应急对讲装置有效,呼叫能及时接听,提醒乘梯人员如遇电梯故障时,务必使用轿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或其他方式求救,等待专业救援,切勿采取扒开电梯门等方式自救,以免发生意外。

二、做好电梯定期维护保养

电梯维保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潮湿的特点,认真做好电梯定期维保工作,确保电梯设备处在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电气控制系统、轿箱通风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应急救援负责人要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电梯困人故障,务必接受110统一调度,做到救援及时高效、处置规范有序。 

  三、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力度

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处理电梯故障有关投诉,结合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辖区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准确掌握辖区内电梯鼓式制动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电梯机房温湿度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轿箱通风状况是否良好、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有效、电梯紧急报警应答是否及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切实做好日常维保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件的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四、充分发挥检验把关作用

市特检中心要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检验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1〕342号)要求,切实提高电梯检验质量,加强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和电梯机房内温度的检验,保障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和电梯机房内温度满足电梯安全运行需要和检规要求,真正发挥出电梯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和把关作用。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