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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铜和省市属重点企业:
经市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将《铜陵市“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