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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0700003096933P/202105-0002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主体分类: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铜长江禁捕退捕办
成文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05-14 16:22
发文字号: 铜长江禁捕退捕办〔2021〕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铜陵市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渔业渔政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86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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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陵市禁捕水域网格化

管理办法》的通知

铜长江禁捕退捕办〔20214

 

各县(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铜陵市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615日前完成网格划分、公示牌设置等工作,并将禁捕水域网格管理任务分解表报市禁捕办。 

 

铜陵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5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办法

 

为扎实推进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长江铜陵段禁捕水域监管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巩固和维护禁捕管理秩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白、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原则,以村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将禁捕水域实行网格划分,划定管理区域和责任主体,实行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乡、村三级禁捕执法监管新格局。通过实施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消除监管盲区,严密防范非法捕捞行为发生,为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提供坚实保障。

二、网格划分与职责

(一)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为枞阳县、铜官区、义安区、郊区所辖禁捕区域,责任主体为县(区)党委政府。

二级网格:为乡(镇、办)所辖禁捕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办)党委政府。

三级网格:为村(社区)所辖禁捕区域,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每个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的禁捕江(湖)段岸线,按每段1.5公里左右划分小单元格,具体由各乡(镇、办)决定。

(二)各级职责

一级网格责任人: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网格化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健全指挥调度、信息公示、巡查报告、教育培训等基本管理制度,保障本辖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常态化运转。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指挥协调机制,实现禁捕执法管理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二级网格责任人:各乡(镇、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网格化工作负总责,成员由乡(镇、办)机关干部组成,对本辖区所有禁捕水域全覆盖划分成网格,负责对网格内禁捕退捕工作的监管,具体职责:

1.负责推动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开展禁捕退捕工作督促检查,协助对非法捕捞行为调查处理,加强对江(湖)岸群众的宣传教育,发现非法捕捞等行为立即向县(区)禁捕办报告。

2.落实包保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切实宣传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禁捕退捕政策措施,化解矛盾隐患,做到帮到点上、联进心里,确保本辖区禁捕区域社会稳定。

三级网格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对本村(社区)网格化工作负责,成员由村(居)委会干部、老党员、退捕渔民、志愿者等组成,具体职责:

1.开展日常巡查,在传统江鲜捕捞季要根据需要加大夜间巡查频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负责网格内近水渔具清理。

3.发现涉渔三无船舶和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应立即向乡(镇、办)禁捕办报告。对垂钓人员进行禁捕政策宣传并劝离,对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乡(镇、办)禁捕办报告。

4.做好重点人群的摸排和教育引导。对网格内曾经从事捕捞、收购、贩运长江渔获物的人群,要做好禁捕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避免相关人员重操旧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各乡(镇、办)要成立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和乡(镇、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分片联系包保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落实管理责任。各县(区)要按照分级分层、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县(区)长江禁捕办要加强指导督促,采取检查、抽查、暗访、通报等方式,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利用各种方式加大长江禁捕退捕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管,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警示教育,着力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四)纳入检查考核。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将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禁捕工作考核体系,确保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附件:1.铜陵市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公示牌制作要求

2.铜陵市××县(区)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铜陵市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公示牌制作要求

 

一、公示牌模板

**县(区)**乡(镇、办)**村(社区)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公示牌

水域名称

 

**乡(镇、办)

网格责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起止地点

 

**村(社区)

网格责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管理岸线

长度

**公里

监督电话

2860059(市禁捕办)

******县区禁捕办)

 

 

主要职责

负责网格内禁捕水域日常巡查,近水渔具清理,发现涉渔三无船舶和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立即向乡(镇、办)禁捕办报告。对垂钓人员进行禁捕政策宣传并劝离,对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上级禁捕办报告。

**县(区)禁捕退捕办制  

    二、设置原则与规格

    公示牌设置以安全牢固,便于查看为原则。规格分大小两种,大的杆高2.1米,中心内容部分为1.2*2米;小的杆高1.8米,中心内容部分为1*1.6米,在人口密集或人流集中的岸边、道路边、码头等醒目位置设置规格大的公示牌,其它可设置小的公示牌。底板采用工程级反光膜喷绘,蓝底白字。


附件2

 

铜陵市XX县(区)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任务分解表

填报单位(章):

河(湖)

名称

县(区)

乡镇(办)

村(社区)

起始

位置

终止

位置

网格线岸长度

(KM)

乡镇网格员

村级网格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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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4 16:22 来源:铜陵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