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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0700003096933P/202108-00002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主体分类: 其他 其他 农民 其他 铜农工组
成文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03 16:39
发文字号: 铜农工组〔2021〕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中共铜陵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市委农办秘书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82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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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陵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关于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农工组〔20215

 

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皖农工组〔20212号)和《中共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铜发〔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关于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铜陵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8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十四五时期,我市三农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阶段。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皖农工组〔20212号)和《中共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铜发〔20219号)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发展为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的鲜明导向,聚力四创两高思路目标,加快建设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铜陵,现就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乘势而上开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以县(区)一级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将全市4个县()分成先行示范区和正常推进区,分类提出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努力探索一条具有铜陵特色的乡村全面振兴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把握不同地区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围绕乡村振兴总目标,加强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聚焦阶段任务,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保持历史耐心,注重质量、从容建设,统筹谋划、有序推进,不提脱离实际的目标,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

——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像抓脱贫攻坚一样抓乡村振兴,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把乡村全面振兴的宏伟蓝图一步步变成现实。

(三)分类目标。2025年,先行示范区要率先突破、做好示范、形成经验、走在前列,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铜陵样板。正常推进区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补上短板、持续发力、加快发展,乡村振兴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先行示范区。这类地区区位条件优越、区域经济发展质量高、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好,要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宜居宜业宜游、社会安定和谐的乡村振兴典型。在城乡融合发展上发挥示范作用,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区)乡村统筹,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加快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在推动乡村产业提档升级上发挥示范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上发挥示范作用,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供水一体化,加快实现农村基本生活要件与城镇大体相当,开展县(区)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创建。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上发挥示范作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广积分制、网格化管理等形式,创新乡村治理方式,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正常推进区。这类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较好,处于全省乡村振兴的平均水平,要由易到难,持续发力,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建设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新时代幸福新农村。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统筹规划县(区)域乡村产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加工五个一批工程,高质量建设县(区)域特色产业集群,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在推进农村现代化上,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公共基础设施进村入户提档升级,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区)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出台政策举措。各县(区)要根据自己所处的类别,抓紧研究制定本地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县(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

(二)坚持分类指导。对先行示范区,鼓励探索创新,在试点示范上优先安排,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正常推进区,逐级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明确时间进度,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实行分类考核。对先行示范区,对标沪苏浙农业农村发展情况确定考核内容、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对正常推进区重点考核既定任务完成情况。

(四)实施动态调整。每年底依据考核情况,对两类地区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表扬奖励和项目资金倾斜。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督促县区限期整改,予以通报。

 

附件:县(区)分类名单


附件

 

县(区)分类名单

 

类别

主要特点

县(区)

先行

示范区

1个)

区位条件优越、区域经济发展质量高、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好、基本没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

铜官区

正常

推进区

3个)

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较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

枞阳县

义安区

郊区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03 16:39 来源:铜陵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