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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0700003096933P/202206-0005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主体分类: 其他 其他 农民 其他 铜农工组
成文日期: 2022-06-28 发布日期: 2022-06-28 10:39
发文字号: 铜农工组〔2022〕7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中共铜陵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市委农办秘书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82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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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陵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农工组20227

 

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业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铜陵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6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2126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五类人才,为打造乡村全面振兴铜陵样板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到2025年,全市基本构建起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框架,基本建立起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队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二、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

(一)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重点面向产业发展带头人、种养加能手、农村创新创业者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等开展培训,加强在线教育培训,发挥乡土人才传帮带作用,到2025年评选乡村能人80名,培养高素质农民1000人。

(二)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实施青年农场主、村级供销社和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培训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聘请农业经理人。加快培育林业职业经理人。推广金寨县培养能人、培育产业试点经验,每年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10名左右,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1名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

三、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

(三)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深入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大力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实施乡村创客培育工程,培养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探索设立乡村就业创业引导基金,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到2025年,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3个,建立完善农村人才服务工作站33个。

(四)培育农村电商人才。持续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开展电商专家下乡活动。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力度,利用电商园区和企业打造电商实训基地。将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加强网络主播培训基地建设。

(五)培育乡村工匠。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传承发展本土传统技艺。鼓励在铜高校、职业院校挖掘具有铜陵特色的传统技艺,开展传统技艺传承人教育。鼓励支持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

(六)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重点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医院看护、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打造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实施皖厨培育工程,到2025年培训铜陵名特小吃皖厨300人次。

四、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

(七)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对寄宿制、承担较多教学点管理任务等的乡村学校,按一定比例核增编制。实施国培计划、省级培训、市级培训和全员培训,重点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八)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实行县级统筹、乡镇所有、县管乡用的编制管理新模式,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共体,推动医疗人才资源下沉。对应聘到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服务满一定期限,享受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鼓励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村卫生室工作满六年的执业(助理)医师。乡镇卫生院应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紧缺人才、县级骨干医师、村医培养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学历提升工作。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办乡村诊所、医生工作室。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逐步提高收入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九)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利用中国铜陵田原艺术、铜陵文旅新看点等品牌活动吸引文化艺术人才下乡创作。配齐配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专干。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乡村文艺社团、创作团队、乡村文化带头人、文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阅读推广人和乡村旅游示范者。定期开展乡村体育指导志愿服务。

(十)加强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设计下乡活动。实施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培育和建立一批既掌握现代建造技术、又熟悉乡村文化的乡村工匠队伍,挖掘整理乡村工匠目录。将乡村建设工匠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加快培育修路工、水利员、改厕专家、农村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人员。

五、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

(十一)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健全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注意选调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作为乡镇领导班子人选。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明确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规范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对急需紧缺专业职位的开考比例根据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十二)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对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探索跨村任职。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满5年,考核优秀的,可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县级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

(十三)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支持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就地就近接受职业高等教育,培养一批在乡大学生、乡村治理人才。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到村任职履责管理工作,落实选调生一般应占本年度公务员考录计划10%左右的规模要求。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

(十四)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乡镇(办)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构建市、县、乡镇、村四级社会工作服务网络,确保2025年实现乡镇(办)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新增一线社会工作人才500个,所有行政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加大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村干部、年轻党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各类教育培训。实施青苗计划,对社会工作领域的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全面轮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能力评价。加强乡村儿童关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项目奖补、税收减免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参与社区服务。

(十五)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通过安排专兼职人员等途径,充实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加强法律、经济、财务等业务培训,力争3年内轮训一遍。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职业经理人制度。

(十六)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落实执法人员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和职业保障相关政策。充实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巩固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参与乡村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六、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

(十七)培养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鼓励农业农村领域科技人才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人才计划,积极推荐申报农业领域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项目。支持高科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政策在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落户。加强优秀青年后备人才培养。

(十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建好用好国家及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平台。加强农业企业科技人才培养。积极争取一批农业农村领域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落实国家关于科技人才兼职兼薪、分享股权期权、领办创办企业、成果权益分配等激励政策。

(十九)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深化农技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畅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校(院)地合作,推广一站一盟一中心等模式。

(二十)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贯彻落实《铜陵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采取聘、选、派、育等方式,实现科技特派员行政村服务全覆盖。实行科技特派员动态管理,建立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每年每位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开展指导和服务不少于6次。鼓励科技特派员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企业。

七、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二十一)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加快培养拔尖创新型、复合应用型、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增设与现代农业有关课程,加大涉农专业招生力度。

(二十二)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农村两后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及资助。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留守妇女等报考高职院校,可适当降低文化素质测试录取分数线。

(二十三)依托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培养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对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基层团组织书记等乡村干部队伍开展分批培训,做到全覆盖。用好用活共产党员”“安徽先锋”“先锋在线中央和省市三级党员教育系列平台涉农教育资源,加强优质党员教育资源供给,推动网络培训资源向农村基层拓展延伸。

(二十四)充分发挥教育培训机构等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等加强对本土人才培养。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投入机制,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按规定列入各级预算,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二十五)支持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养。引导农业企业依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建设实训基地,推动和培训农民应用新技术。支持农业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地,培育科技创新人才。

八、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

(二十六)健全农村工作干部培养锻炼使用制度。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完善县(区)级以上机关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培养锻炼机制,统筹选派县(区)级以上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重点乡(镇)任职、挂职,对在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选优配强涉农部门领导班子和市县(区)分管乡村振兴的领导干部,注重提拔使用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农村工作干部。

(二十七)完善乡村人才培养制度。继续实施定向乡村教师计划。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涉农专业或开设特色工艺班,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定向培养乡村人才。支持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合作,按规定为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订单式培养专业人才。

(二十八)建立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鼓励各地成立乡村振兴顾问团,支持引导退休专家和干部服务乡村振兴。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落实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支持专业技术人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专家服务、兼职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在基层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对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性强的岗位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政策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方式,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其子女可在就业创业地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为返乡入乡人员妥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做好对返乡入乡人员的社会保障。

(二十九)健全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激励制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职称评审要求,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对新录用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执行高定工资政策。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工资水平确定报酬。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在待遇职称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在我市脱贫地区开展人才组团式帮扶。

(三十)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积极开展统筹使用基层各类编制资源试点,鼓励市县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事业编制,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广城乡学校共同体、乡村中心校模式,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加强县域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落实两个允许,执行合理的薪酬制度,强化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实行村医县招乡聘村用

(三十一)完善乡村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组织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技能评价,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议事协调机制。落实好上级部门出台的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各项制度,符合条件可直接认定相应技能等级。按照有关规定对有突出贡献人才破格评定相应技能等级。

(三十二)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评价体系。探索推行技术标准、专题报告、发展规划、技术方案、试验报告等视同发表论文的评审方式。对乡村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职称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关规定的推荐进入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三十三)提高乡村人才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乡村人才认定标准,做好乡村人才分类统计,加强乡村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乡村人才管理网络。加强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大力发展乡村人才服务业,引导市场主体为乡村人才提供中介、信息等服务。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支持能人下乡、人才兴乡,把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制定铜陵乡村人才振兴专项规划(2022-2025年)。持续强化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保障,搭好乡村引才聚才平台,完善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持续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改善农村发展条件。每年选树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乡村人才振兴良好环境。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发布
发布时间:2022-06-28 10:39 来源:铜陵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