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40700MB0Q058092/201404-0000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铜陵市教育局 | 主体分类: | 教育 其他 其他 个人 教育 |
| 成文日期: | 2014-04-11 | 发布日期: | 2014-04-14 11:17 |
| 发文字号: | 铜教〔2014〕36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铜陵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在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联合办学的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基础教育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2832037 |
铜陵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在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联合办学的方案》的通知
铜教〔2014〕36号
各教育主管部门,市直、民办及321队学校,机关各科室:
为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义务教育的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在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联合办学的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在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联合办学的方案
2.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合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铜陵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0日
附件1
关于在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
联合办学的方案
为加速我市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探索名校托管、设立分校等办学模式部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发展战略,结合我市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现就市直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联合办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精神,通过在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建联合办学体,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探索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身份转变的途径和方法,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整体办学效益,促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满足广大群众接受优质教育服务的强烈需求。
二、基本原则
以建立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合办学体为平台,实行“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全面优化整合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
1.优质资源扩大化的原则。以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名校为龙头,放大名校效应,按照强弱组合的原则,逐步推进中心城区、办学实力强的学校,和位于城乡结合部、办学实力相对一般的学校建立联合办学体,实行联合办学,逐步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
2.管理一体化的原则。联合办学体建立资源共享、教育管理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干部任免、统一师资配备、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考核奖惩。打破管理人员、教师“一校所有”的现状,采取“同一法人、一套班子、分设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机制,实行人事、财务、管理、业务、评估“五统一”。
三、联合模式
1.创新办学机制。成立联合办学机构,制定办学章程,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建立以共同愿景为灵魂、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则程序为纽带的运行机制。
2.优化管理模式。联合办学体总部设在分校,校长由优质资源学校负责人担任。各联合办学体可根据具体情况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赋予联合办学体更多的自主发展和内部管理权限,整体推进联合办学体文化塑造、品牌创建、队伍建设、管理创新、质量提升、优势互补,放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联合办学体全方位良性互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让更多学生享受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果。
3.统一师资配置。师资均衡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关键。联合办学体内部师资实行定期交流制度,每年分校不低于起始年级50%比例的任课教师,从办学实力强的学校调配,任教周期一般为3年。通过联合办学体内部交流,逐步达到师资力量的均衡。
4.统一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需要规范化的管理。联合办学体实行两个校区教学,除学区划分、省示范高中招生定向指标分列外,实行统一的教学管理模式,制订统一的教学计划,实施同一学科的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
5.统一考核奖惩。建立和完善教师评价考核机制,教师由联合办学体进行管理、考核和奖惩。市教育局建立和完善对联合办学体的评估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联合办学体内部实施状况的定期监测,加大对联合办学体内部教育教学质量的考核,以适当方式接受社会的评价和监督,推动市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联合办学科学发展。
6.推进特色发展。把推动联合办学与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结合起来,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联合办学体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文化品牌,从办学理念、学校文化上形成特色,努力形成“一校一品”。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联合办学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联合体学校负责人组成。各联合办学体和相关科室要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要求,明确责任,完善政策,创新工作,确保联合办学顺利实施。
2.建立公用经费补充机制。联合办学后,管理成本增加,设立学校联合办学工作专项经费,建立公用经费补充机制,保证联合办学后学校公务支出需要。
3.加强联合办学体校级班子建设。联合办学体学校干部配备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联合体党组织在科级及以下干部有提名及建议权。加强校级领导班子的培养和培训。
4.建立联合办学激励机制。设立奖励资金,对参与学校联合办学的管理团队、校级班子及优秀教师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5.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联合办学体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学校经费安排及组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6.营造良好氛围。实行联合办学是优化整合我市义务教育资源,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市办学体制改革,提高中小学整体办学效益;有利于更好发挥优秀骨干教师作用,加快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有利于满足更多的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实现优质教育普及化。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将实施联合办学、优化整合义务教育资源,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切实加以推进,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4年3-4月)。市教育局成立联合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分别负责相应联合办学体学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4-5月)。加大宣传力度,教育主管部门、各联合办学体学校要统一思想,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利用组建联合办学体的契机,加强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区的联系,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争取社会各方面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并对家长进行宣传,取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4年5-8月)。利用暑假,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积极做好联合办学体学校领导、教师调配,学生就读学校安排,学校装备添置、及学校经费安排等各项工作,确保2014年9月,各学校新学期如期平稳开学。
附件2
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合办学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勇;
副组长:刘青松、汪慧珍、张 梁、郑 国、管清华
孙晨光、吴齐玲及相关学校校长;
成 员:王立群、王 红、方铁铮、刘昌文、丁卫东
左 建、刘从斌、刘 祥、徐松成、方 磊
毛海名、刘 勋、王昌云、周正兴、吴文彬。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领导小组职责
定期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学校联合办学重大问题和政策;统筹协调、解决联合办学工作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2.基教科:牵头制定市直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方案;提出制定学区划分方案建议,做好学生就学工作;协调各科室做好推进市直义务教育学校联合办学相关工作。
3.计划财务与基建维修科、基建办:按时完成学校基本建设;提出学校联合办学经费投入的有关政策和标准,支持联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4.组织人事科:提出联合办学学校校级干部和教师配备建议,研究联合办学学校教师编制、职称评聘等工作。
5.宣传科:加大对联合办学宣传力度,营造支持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6.教仪站、电教馆:对联合办学学校装备提出优化建议并具体实施、加强对联合办学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培训。
7.职成教科:加强对联合办学学校教师队伍培训。
8.政策法规科:对联合办学相关文件、政策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审核。
9.教研室:对联合办学学校进行教学视导,指导联合办学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活动。
10.监察室、安全科:对联合办学社会风险进行评估,指导联合办学学校做好安全工作。
11.督导室:研究制定对联合办学学校考核细则,开展对联合办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
12.联合办学体学校:成立本单位联合办学组织机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联办学合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