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00030968534/202207-00083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体分类: | 住房建设 其他 民生政策库 其他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2-07-09 | 发布日期: | 2022-07-09 15:37 |
| 发文字号: | 建函〔2022〕286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标 题: | 关于印发铜陵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2824683 |
关于印发铜陵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
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函〔2022〕286号
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皖防〔2022〕4号)及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2〕44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铜陵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9日
铜陵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实施方案
为认真汲取近期全国和我省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火灾防控工作,严防此类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皖防〔2022〕4号)及铜陵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铜防〔2022〕3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及省安委会105条具体工作举措,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我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隐患,认真查找全市住建领域中存在的短板,明晰住建领域各方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工程、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原则,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定期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及时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局属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
(二)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管理范围内的施工企业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加强对建筑外保温材料、安全网,临时住房材料、安全用电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相关材料的燃烧性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要严格施工过程监管,督促安全责任主体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隔离点)消防安全隐患巡查,并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局消防科、质安科、市建工局、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
(三)强化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对城镇供气、供热、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并落实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火灾防控工作。(局公用事业科、城管科、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首创水务、首创排水、港华燃气)
(四)强化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公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建设智能安全充电设施。结合《铜陵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铜陵市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自建房、城中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参照上述内容实施,列表中单独统计。(局物业科、质安科、市物业管理处、市建工局、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
(五)强化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按要求对设计、施工、监理和技术服务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持建设工程消防监管高压态势。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抓好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对建设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加强审验管理、宣传培训、实施监管等制度的完善,打牢工作根基。(局消防科、市建工局、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
(六)强化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通知(皖安〔2022〕3号)及《铜陵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深度评估方案》(铜安办〔2022〕35号)的要求,认真抓好城镇燃气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管控,全面排查评估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房屋装饰装修、建筑施工使用乙炔、氧气、油漆、涂料等易燃助燃品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局公用事业科、质安科、消防科、市建工局、市公用事业处、各县、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发展、局港华燃气)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8月10日前)。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任务实际,明确责任人,对住建领域内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清单式整改、挂账式销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8月1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对照整治要求加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隐患集中攻坚,采取超常管控措施,力争全部“动态清零”。对难以整改的突出安全风险,组织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10月15日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工作机制。同时组织开展随机抽查、驻点检查,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紧盯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真正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面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及时消除隐患风险。
(二)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协作共治。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方案、完成时限、应急预案,保持实时动态更新。各单位要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各有关单位、各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改活动,自主评估研判本行业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强化督办,确保成效。市住建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对工作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将予以大力表彰,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和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者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即日起,各单位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报告和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汇总表、排查整治发现的突出隐患清单,10月10日前报送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田恬 联系电话:5858061
电子邮箱:tlzjjw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