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00030968534/202205-00027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体分类: | 住房建设 建函 民生政策库 企业 企业 |
| 成文日期: | 2022-05-20 | 发布日期: | 2022-05-20 16:22 |
| 发文字号: | 建函〔2022〕220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标 题: | 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2831661 |
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和自行车专用道
建设工作的通知
建函〔2022〕2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道路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改善城市绿色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督函〔2022〕99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铜政〔2019〕65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创建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21〕26号),决定在全市持续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2年5月--2022年11月底
二、工作目标
以“畅通、安全、舒适”为目标,聚焦影响群众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的突出问题,选择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医院、学校、图书馆、市民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群众生活休闲、购物旅游、集中居住场所等重点区域,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落实常态长效管理,着力打造高质量绿色出行环境。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
1.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确保 “脚下安全”。(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建投公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市建投公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建投公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2.清理整顿车辆停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联合审查制度,清理和取缔违规接坡,严禁设置停车场道闸挤占人行道、机动车辆利用人行道驶入停车泊位,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对已经施划的机动车停车位要充分研究论证,确有必要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共享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阻隔机动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建投公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强化共享单车管理,合理确定共享单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加强执法巡查,督促企业强化日常运维调度,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行为。(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投公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3.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建立健全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建投公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4.推行“多杆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地下管线等,清理空中“蜘蛛网”。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公共自行车棚、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无人管理的护栏等占道设施,增加道路空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建投公司、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铜陵供电公司、铁塔、电信、移动、联通、安广网络)
(二)推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
1.统筹建设。依据《铜陵市轻型出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专项规划(2018-2030)》,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计划,成片、成批、成网统筹建设自行车专用道。主、次干路均应设置自行车专用道,可采用绿化带、护栏、划线等形式与机动车道隔离。(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建投公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2.强化管理。严格整治违规停放机动车和摆放设施设备等非法占用自行车专用道的行为,严禁挤占自行车专用道拓宽机动车道,保障自行车专用道有效通行宽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完善已建成主、次干路(含机非共板道路)自行车专用道的标识标牌以及红绿灯路口非机动车停车标识,保障自行车路权,引导非机动车有序行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投公司、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工作抓实抓到位,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有力有序推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定期调度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督查验收,及时通报验收结果,督查督办相关问题的整改。
5月至10月期间,请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科,联系电话:0562-2831661,电子邮箱:tlzjjcgk@126.com。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陵市公安局
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