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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07000030966777/202106-00030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铜陵市公安局 主体分类: 安全生产 营商环境政策库 企业 铜公通 企业
成文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06-20 08:30
发文字号: 铜公通〔2021〕142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铜陵市公安局铜陵市交通局关于加强全市物流安全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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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安局铜陵市交通局

关于加强全市物流安全监管的通知

铜公通〔2021142

 

县区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铜官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当前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日益临近,各项安保维稳全面加强。根据庆祝活动安保社会面保卫工作安排,确保物流渠道安全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安保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非法寄运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制爆威胁化学品等危机物品案件,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全面摸排,建立信息登记机制。公安机关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物流企业和零担运输经营者进行全面摸排,了解其经营、员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摸排梳理物流业的基本情况。按照规定的单位名称、地址、规模、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等单位要素和从业人员身份分门别类登记并进行重点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狠抓日常管理,建立检查督导机制。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指导所有物流企业和零担运输经营者严格按照《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JT/T620-2018)的要求,落实零担货物受理环节抽检抽查、托运人实名制、托运物品登记和信息留存等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在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对运往北京的一次性运输合同客户的货物,实行拆包验视,严防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禁止品,对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一律不予运输。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经营发往北京货物的道路运输企业和经营者逐一摸排,按照上述要求签订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三、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源头治理工作。枞阳县交通运输局、义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各自辖区内相关工作,铜官区、郊区辖区内运输企业摸排梳理工作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郊区交通运输局、铜官区住建局配合),相关数据抄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工作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负责。

    四、总结工作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各县、区公安局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加快推进物流监管工作,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创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总结经验加快推进。安保期间,市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督查。

    

   联系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江世国,电话:0562-2682940

         市交通运输局物流办黄其龙,电话:0562-2821625

                       


                                          铜陵市公安局   铜陵市交通局

                                                  2021618

 

铜陵市公安局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20 08:30 来源:铜陵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