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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教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2340700MB0Q058092/201408-0000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铜陵市教育局 主体分类: 教育 其他 其他 个人 教育
成文日期: 2014-08-26 发布日期: 2014-08-26 15:02
发文字号: 铜教〔2014〕70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严禁学校和教师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违规收送钱物等行为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组织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83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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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学校和教师在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中违规收送钱物等行为的通知

铜教201470

 

各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及民办学校:

为切实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从严治理有偿组织生源的违规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根据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铜纪201415号)、市教育局《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铜教纪201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严禁招生学校和教师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违规支付和收受钱物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少数高中阶段学校为争夺生源,采取支付生源“介绍费”、“推荐费”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抢拉生源,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影响了教育形象,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违反了廉洁治校、廉洁从教的规定。支付和收受生源组织费用属违规违纪行为,是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刹住这股歪风,营造风清的教育环境。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结合全市开展的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招生政策文件,及时向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规范招生行为的重要性,特别是禁止有偿组织生源的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遵守职业操守,守住道德底线,自觉抵制腐败行为;要进一步增强招生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招生工作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依法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肃招生纪律。生源学校(含教职工)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招生学校生源组织费,不得拿生源信息作交易进行有偿送生;招生学校不得采用给经办人劳务费、赠送纪念品、组织联谊活动、请吃、旅游等商业手段引导生源学校诱导或干涉学生选择学校和填报志愿,进行有偿招生。

四、强化监督问责。市教育局将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信访投诉,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组织生源的学校和教师,除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退还所收费用外,市教育局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责任学校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或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处理;对责任领导及教师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2821761

 

 

铜陵市教育局

2014826


铜陵市教育局发布
发布时间:2014-08-26 15:02 来源:铜陵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