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40700MB0Q058092/201705-00002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铜陵市教育局 | 主体分类: | 教育 其他 民生政策库 个人 教育 |
| 成文日期: | 2017-05-16 | 发布日期: | 2017-05-16 15:35 |
| 发文字号: | 铜教〔2017〕3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做好市直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组织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2832884 |
关于做好市直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
通 知
铜教〔2017〕34号
市直各校:
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铜教〔2016〕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市直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持续推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一)交流轮岗对象:市直学校的校长和教师。
(二)交流轮岗条件:
1.在同一学校任满两届的校长(含副校长)或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在同一学校任教6年以上的教师;
2.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申请交流轮岗的校长和教师;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列为交流轮岗对象,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年:
(1)近6年内已有1年以上跨县域支教或2年以上县域内交流工作经历的;
(2)现主持市级以上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校长和教师,市教育局同意暂缓交流轮岗的;
(3)处于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
(4)经县以上医院诊断,身体状况确实不宜交流轮岗的;
(5)其他经学校同意,报市教育局认定批准,公示无异议的。
4.特校、十二中南校区(七中)小学部,由于市直学校无同类型学校,其教师可暂不参加交流轮岗,待时机成熟须参加跨县域交流。
二、比例和方式
(一)交流轮岗的比例各校教师交流轮岗人数应不低于当年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每年参与交流轮岗的校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师和特级教师等应不低于当年交流教师人数的20%。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已成立联合办学体的学校,主要在联合体内部互相交流。
2.二中、四中、十中、十二中、十五中学校间原则上不相互交流(组织调配的除外)。
3.交流时间每轮一般为3学年,部分学科不得少于2学年(具体情况根据学科教学规律而定)。校长原则每一任期为5年。
三、工作程序
1.积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校要及时制定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进行宣传动员,提高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做好基础数据统计上报。各校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符合交流条件教师名单在学校公示3天后,于5月26日前将表一、表二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组织人事科。
3.确定交流岗位和初步人选。各校在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统一安排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流出人选和接受流入岗位,并于6月2日前将表三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组织人事科。
4.填报交流轮岗志愿。参加交流轮岗教师依据市教育局公布的交流岗位,填报交流轮岗志愿(表四),学校汇总后于6月30日前将表四、表五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组织人事科。
5.岗位配置。市教育局根据教师填报岗位志愿,统筹安排当年参加交流轮岗教师和任职学校,同时各单位将表六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组织人事科。
6.交流轮岗。市教育局及时下达交流轮岗通知书,教师持通知书到交流学校报到任职。
7.校长交流轮岗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8.高中教师交流任教由高中学校自主安排,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交流管理
义务教育学校交流人员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市教育局铜教组〔2017〕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校要充分认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有序开展。
2.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校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市教育交流轮岗工作时间节点,做好各个环节具体工作,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切实安排好交流轮岗教师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保证他们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3.严明纪律,加强考核。各校要加强交流轮岗教师的档案管理,主要包括交流轮岗教师的教学计划、备课笔记、教研活动记录、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等资料;市教育局将把各校教师交流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核,积极推动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广大教师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积极参加交流轮岗活动,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附件:1.教师队伍情况统计表(表一)
2.2017年符合交流轮岗人员花名册(表二)
3.交流岗位信息一览表(表三)
4.教师交流轮岗岗位申请表(表四)
5.教师申请交流轮岗汇总表(表五)
6.2017年市直学校交流轮岗流出人选名单(表六)
铜陵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