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0003096933P/202308-00039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 主体分类: | 其他 铜长江禁捕退捕办 其他 其他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3-08-23 | 发布日期: | 2023-08-24 09:36 |
| 发文字号: | 铜长江禁捕退捕组〔2023〕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印发《铜陵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渔业渔政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2862229 |
关于印发《铜陵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
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实现长江禁渔常态长效,坚定不移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结合我市长江禁渔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了《铜陵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陵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工作,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实现长江禁渔常态长效,坚定不移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根据中央及省委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按照“管得住、顶得住、稳得住”的总体思路,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网络,推动禁捕执法监管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形成专打与联打、人防与技防、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执法管理新格局,禁捕秩序更加有序,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更加有力,禁渔工作基础更加稳固,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行稳致远。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增强对有组织、成规模、链条化非法“捕运销”犯罪团伙的惩治力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推动无人机、雷达、视频监控等执法信息资源有机整合、高效联动,提升执法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落实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证据互认、行刑衔接等制度规范,形成统筹有力、运转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
(二)规范渔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于执法规范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参与非法捕捞活动或私自篡改执法证据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三)加强护鱼员管理。强化日常考核,实行淘汰制,将工资待遇与实绩考核挂钩。开展护鱼员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护鱼员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发现“监守自盗”行为的,予以辞退,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网格员要充分掌握本区域的重点人员,重点地段,及时搜集上报信息,配合案件调查处置,发生重大案件,倒查责任。建立健全长江禁捕工作成效与评优评先挂钩机制,切实打通长江十年禁渔执法监管“最后一公里”。
(五)落实相关船舶规范管理。开展禁捕水域废弃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底数。所有人不明的,由所在乡镇政府依法履行公告程序,无人认领的,及时清理;所有人明确的,由县(区)政府督促所在乡镇,分类处置,有序清理,整治到位。落实乡镇留用船舶管理主体责任,实施动态管理,做到“一船一档”,“两统一、一承诺”规范管理。
(六)加大商货船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触发短信提醒过往船舶遵守长江禁捕规定。交通、海事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商货船的日常监控。交通、海事、公安、渔政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七)依法加强垂钓管理。持续开展打击违规垂钓专项执法行动,紧盯垂钓多发区域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充分利用信息化监控手段发现制止垂钓行为。倡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签订不捕、不钓、不买、不食野生江鲜承诺书,发现非法捕捞、垂钓或明知是野生江鲜而买卖食用的,依法严肃查处,并由禁捕办通报所在单位,再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纪委监委。
(八)加强市场索证索票溯源管理。农贸市场、商超、餐饮等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溯源管理,确保来源合法,引导水产品经营户主动公示索证索票等资料,健全完善水产品索证索票溯源体系建设。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网络平台等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罚。
(九)落实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开展退捕政策落实“回头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拓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渠道,提高稳定就业比例。压实帮联干部责任,定期走访帮联,及时落实特困、低保、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对保障政策、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追责问责。
(十)持续强化禁渔宣传。深化媒体宣传,通过市直新闻媒体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开设长江禁渔专栏,积极发布十年禁渔工作动态,扩大宣传覆盖面。市禁捕办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发布一次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规,持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要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统筹用好各方资源,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全面禁捕执法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海事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会商督办、执法联动、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禁渔令”落实落地。
(二)完善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将禁捕退捕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水域禁捕执法工作需要,加大渔政装备设施和执法能力建设投入保障。对工作力度大、完成任务好、实施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实、维稳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三)强化工作举措。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措施,立足长效,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织密织牢执法监管网,强化相关船舶管理,夯实禁钓管理、索证索票、转产安置、宣传引导等基础工作,确保十年禁渔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