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0003096669C/201911-0000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体分类: | 其他 铜发改价格 其他 其他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19-11-21 | 发布日期: | 2019-11-21 15:42 |
| 发文字号: | 铜发改价格〔2019〕487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标 题: | 关于再生水价格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5880500 |
关于再生水价格的通知
铜发改价格〔2019〕487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推进我市再生水(中水)生产与合理使用,经研究,制定我市再生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再生水价格为政府最高指导价管理,每立方米价格不超过0.90元,鼓励社会单位广泛使用再生水。
二、再生水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再生水监管。有关企业要认真做好再生水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期满后根据成本变化情况另行报批。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