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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0700003096669C/202305-0003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体分类: 其他 铜发改能源 其他 其他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5-18 发布日期: 2023-05-18 10:23
发文字号: 铜发改能源〔2023〕20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铜陵地区非统调发电企业运行情况通报及约谈机制(试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市发改委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58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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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陵地区非统调发电企业运行情况
通报及约谈机制(试行)》的通知

铜发改能源〔2023205

 

各县区发改委,铜陵供电公司,相关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电力保供、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切实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铜陵实际,我委编制了《铜陵地区非统调发电企业运行情况通报及约谈机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518日    

 

铜陵地区非统调发电企业运行情况通报

及约谈机制(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电力保供、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严肃调度运行纪律,维护正常的发电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特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本机制依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华东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调发电企业运行情况通报及约谈工作机制(试行)》(调〔2022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2 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发电机组停运管理的通知》(发改电 2021 294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电机组停运及发电能力核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规程、文件编制。

第三条 本机制适用于铜陵地区非统调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新能源、生物质、储能等公用及自备电厂),并视具体情况对相关发电企业进行不同层级的通报和约谈。

第二章  发电企业运行情况统计

第四条 铜陵供电公司负责统计非统调电厂运行情况,并定期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上级调度。

第五条 非统调电厂运行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燃料库存、日耗燃料、日供燃料、燃料可用天数等;

(二)机组解列时间、并网时间、非计划停运原因及后续消缺计划等;

(三)检修计划安排、检修工作进度等;

(四)机组受阻电力、受阻原因等;

(五)调度纪律执行情况;

(六)机组出力数据、发电功率预测情况;

(七)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情况;

(八)网络安全防护情况;

(九)其它影响电力供应、电网安全情况。

第三章  发电企业运行情况通报

第六条 非统调电厂出现以下情况时,铜陵供电公司向非统调电厂提醒警示,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发电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说明签章后报送铜陵供电公司调度,并向市发展改革委、上级调度进行通报。

(一)燃料库存不满足迎峰度夏(冬)燃料储备计划要求;

(二)未按调度批复时间并网或解列;

(三)发生跳机、故障停机等非计划停运;

(四)计划检修工作超期;

(五)因自身原因长期无法带至机组额定出力或出力数据质量不满足要求而未按要求整改;

(六)发电企业不执行调度指令;

(七)未经铜陵供电公司调度同意,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设备的状态;

(八)未及时准确向铜陵供电公司调度汇报调度管辖设备的故障异常、事故跳闸等情况;

(九)未及时开展网络安全告警消缺等网络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

(十)涉网继电保护危急缺陷处置不及时等情况;

(十一)其它影响电力供应、电网安全情况。

第七条 铜陵供电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以书面、电话、会议等形式通报发电企业运行情况。

第八条 被通报的发电企业应对通报内容开展详细分析,并将整改措施等情况及时报送铜陵供电公司。 

第四章  发电企业运行情况约谈

第九条 非统调电厂发生影响电力供应、电网安全情况,在铜陵供电公司调度提醒警示后,未按时说明情况或情况说明不合理的,由铜陵供电公司约谈非统调电厂。

第十条 经铜陵供电公司约谈后,非统调电厂再次发生影响电力供应、电网安全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铜陵供电公司共同约谈非统调电厂。

第十一条 非统调电厂在被约谈后,应尽快组织开展运行情况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在被约谈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铜陵供电公司调度。

第十二条 铜陵供电公司应将约谈记录表、发电企业整改计划等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上级调度,并按市发展改革委意见对发电企业进行考核,直至强制解列,整改完毕后方可并网。 

第五章    

第十三条 本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 本机制自202361日起试行,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

 

附件1  

 

关于约谈XX发电企业的函

 

XX发电企业:

说明约谈原因。例如:你厂#1机组自52日以来,因引风机缺陷,负荷率长期低于80%,地调已多次督促你厂开展设备消缺,但至今未见明显好转,给全市电力可靠供应、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不利影响。

说明约谈时间、地点、人物及相关要求。例如:请你厂负责人于XXXXXXXXXX分到XX会议室参加约谈,对机组运行相关情况做出说明。地调将向XX政府部门、XX发电集团报送约谈情况,请你厂严肃对待。

 

  

铜陵供电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XXXXXX日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发布时间:2023-05-18 10:23 来源: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