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00030971785/202504-0000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 主体分类: | 科技创新 其他 惠企政策库 高新技术企业 奖补 |
| 成文日期: | 2025-04-17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10:58 |
| 发文字号: | 办〔2020〕1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高新技术 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2020—2025 )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2833433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实施方案( 2020—2025 )的通知
办〔2020〕11号
县、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健 康快速成长,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铜陵市高新技术 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5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 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 年 4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实施方案( 2020—2025 )
为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健 康快速发展,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 2020 年起至 “十四五”末即2025 年,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 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 业( 以下简称“高企”)为核心,推进产业向高新技术化发展,实施 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2020 年初全市高企总 数215 家,确保到2025 年全市高企总数达430 家,力争突破450 家。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以 “科升高”“规进高”“招引高”和发展服务机构为主要抓 手,设立高企培育库,组建申报梯队,每年至少培育 150 家企业 入库,到 2025 年累计入库不低于 900家,切实做到储备一批、培 育一批、推荐一批,实现梯次发展,为高企培育夯实工作基础。
1.全力推进 “科升高”。按照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 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 入达到一定比例等条件,培育辅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高企。 每年推荐不少于 9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高企培育库,推荐不少 于 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枞阳县政府、铜官区政府、义安 区政府、郊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2.重点推动“规进高”。在规上工业企业中选择创新基础好、 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按照 “一企一策” 的原则给予针对性辅导, 引导企业做好研发投入归集、知识产权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等高 企申报的基础性工作。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备申报、三年见成 效的进度,每年推荐不少于 40家规上工业企业进入高企培育库, 推荐不少于 20 家规上工业企业申报高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 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科技局、枞阳县政府、 铜官区政府、义安区政府、郊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3.大力开展 “招引高”。加大对市外高企的招商引资力度, 对市外高企(需是规上工业企业)整体迁入的,在享受现有优惠 政策基础上,再给予30万元奖励。每年至少推荐招商引资的新企 业 20家进入高企培育库,招商引资市外高企不低于 5家。(责任 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枞阳县 政府、铜官区政府、义安区政府、郊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4.着力发展服务机构。引导支持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积极开 展高企培育服务工作,指导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对照高企认定标 准补齐短板,逐步进入高企行列。按年度对高企培育服务机构开 展绩效考核,对培育高企成效较好的服务机构,择优最高给予 2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枞阳县政府、铜官 区政府、义安区政府、郊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针对高企认定工作的周期性开展分类奖补,在保存量的基础上有效提高增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高企知识产权 保护意识。支持高企购买科技保险,降低企业创新发展的风险。 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助,鼓励高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
1.开展高企认定分类奖补。制定出台铜陵市高企认定分类奖 补政策,对首次认定和连续认定的高企给予 20万元资金奖励,间 断认定的高企给予 10万元资金奖励。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 会可对辖区内认定的高企,给予奖励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枞阳县政府、铜官区政府、义安区政府、郊区政府、 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2.加强高企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高企对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 权保护,对高企有效期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在原有政策基础上, 每件再给予5000 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支持高企购买科技保险。对高企购买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 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 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共 12 种保险, 按实际支出保费的 3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 政局、铜陵银保监分局)
4.引导高企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高企,依据其上年度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增加额 的一定比例,每年给予最高 20 万元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市科 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高企的持续多角度支持,在人才激励、技术攻 关、科技金融、交流学习四个方面,协同发力,支持高企做大做 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 “虹吸效应”。
1.试点高企人才个税奖励。高企聘任的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 税在 8万(含) 以上的各类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 5年内缴纳 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50%, 由同级财政予以奖励。(责任 单位:枞阳县政府、铜官区政府、义安区政府、郊区政府、铜陵 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2.引导高企加强技术攻关。支持高企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 攻关,市级科技计划高新领域原则上只支持高企和高企培育库内 企业申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工业转型资金和创新创业资 金优先支持高企。优先推荐高企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制造强 省建设、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完善科技金融融合服务。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中小微企业标准的高企,可直接进入 “科技贷”企业 库。入库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能力的可申 请办理免担保、免抵押、“科技贷”业务。单户企业“科技贷”贷 款额度不超过 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贷款利率不高于 实际投放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责任单位:市地方 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投公司)
4.加强高企对外交流学习。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并 举,适时邀请从事科技管理、经济研究、企业管理的各类专家来 我市开展讲座,丰富和拓展本市企业的视野和眼界。 同时,组织高企和高企培育库内企业的有关人员,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效 显著的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取长补短,推动高企逐步成长为瞪羚 企业乃至独角兽企业,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 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枞阳县政府、铜官区政府、义安 区政府、郊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倍 增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5 )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全市高企培育认定工作。县区政府、铜陵 经开区管委会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协调落实本辖区高企培育工作。
(二)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已在县区考核指标中的“新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数”的督查,并将“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纳入园 区考核体系指标,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强化各单位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 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动力,为全市高企培育认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和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各年度奖补资金。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企培育认 定工作的宣传发动,加大科技政策解读力度,激发科技人员和企 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企培育发展的 浓厚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实施,有效期至 202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