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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0100MB1970295H/202110-00014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铜陵市人民政府 主体分类: 生态环保 办 民生政策库 其他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0-12 10:11
发文字号: 办〔2021〕5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0562-885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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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人工

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202152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2   


铜陵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在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活动及应急工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19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监管的原则,全面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力争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决策指挥、效果评估等技术取得新突破,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全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工增雨(雪)影响面积覆盖全市,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粮食安全和重大活动及应急工作等方面成效更加显著。到2035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达到全省前列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保障农业稳产增收。加强对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和白姜、凤丹等特色农产品主产区以及重要农事季节抗旱、防雹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和特色农产品增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和县、区人民政府)

(二)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铜陵地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空气质量改善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县、区人民政府)

(三)服务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立异常高温干旱、森林防灭火、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森林防灭火、大范围空气重污染防治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开展空地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和县、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作业保障水平。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县创建工作,加快火箭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地面烟炉的布点建设。推进火箭、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升级改造。建设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调研探索无人机、大型增雨飞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新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和县、区人民政府)

(五)提高作业效果评估能力。依托数值预报、铜陵风廓线雷达、地面观测站等现代化观测设备,提高作业条件识别和效果评估能力,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加强应急、生态、水利、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的信息融合,建立规范管理、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和县、区人民政府)

(六)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健全部门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弹药运输、存储、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弹药专业化、规范化存储制度,建设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将弹药存储场所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和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七)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

(八)强化资金保障。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运行、作业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和县、区人民政府)

(九)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和基层作业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开展技能竞赛,提升队伍素质。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和县、区人民政府)

(十)强化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科普教育基地,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教体局、市科协和县、区人民政府)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12 10:11 来源:铜陵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