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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融通”贷款企业应保证贷款合法合规使用,对严重违法违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政策咨询科室: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62-5306225
主题:信贷支持
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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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税融通”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年利率4.35%)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市财政按基准贷款利率(年利率4.35%)的10%给予贷款发放银行利息补贴。
贷款额度:依据企业近2年年平均纳税额的1至5倍核定(对资质条件好的民营企业,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对“税融通”贷款给予增信支持,放开“税融通”额度5倍上限限制),单户企业融资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费率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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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贷支持
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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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企业或企业主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两年按时足额缴税;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在A、B、M级范围内;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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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贷支持
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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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融通”资金企业必须用于合法经营。国家明禁的淘汰类、产能落后、环保不达标产业不在支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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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贷支持
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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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科技贷”业务存量贷款,但贷款到期时不再符合入库条件,不在“科技贷”准入企业库中的企业,给予一年缓冲期,合作银行继续发放“科技贷”贷款。一年到期后如企业重新进入“科技贷”准入企业库,则可重新申请“科技贷”贷款,如不在“科技贷”准入企业库中,企业应结清“科技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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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贷支持
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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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恶意拖欠“科技贷”贷款的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记录并从“科技贷”准入企业库中移除,且3年之内不得申报各类财政资金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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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贷支持
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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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合作银行提出损失补偿申请、报送市资本运营公司,市资本运营公司核实情况后报市财政局审核,经市财政局核定后由合作银行根据合作协议从风险资金池中按比例划款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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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贷支持
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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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贷”贷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投放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不得另行收取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费用。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银行利息补贴,贴息资金由市、企业所在地财政按6:4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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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贷支持
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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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户企业“科技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单户企业不得同时在多家银行超额多头贷款,对同一户企业同时在多家合作银行申请且额度超过500万元的,以最先在市资本运营公司备案的为准,规范“科技贷”贷款办理流程,对于不符合流程规定的,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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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贷支持
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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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贷”贷款资金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或技术开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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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贷支持
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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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科技贷”贷款业务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需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未结案的债务诉讼;贷款企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贷款对象为列入我市“科技贷”企业库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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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贷支持
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