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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条件
企业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金融科技、信息安全、数字娱乐等领域培育发展了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
2. 申报材料
(1)《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的基本材料;
(2)《铜陵市年度数字经济先锋榜企业申报书》。
3. 支持方式
(1)授予铜陵市数字经济先锋榜企业荣誉称号。
(2)给予企业一次性奖...
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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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材料
《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的基本材料。
2. 支持方式
补助企业12个月实际购买费用(以票据金额为准)的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1承担。
政策咨询科室:数字经济发展科
联系方式:0562-5880587
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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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条件
(1)企业经《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
(2)企业入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独角兽排行榜”名单。
2.申报材料
(1)《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的基本材料。
(2)获得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支持方式
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
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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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条件
企业经《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
2.申报材料
《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的基本材料。
3. 支持方式
对大数据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千万、2千万、5千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补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1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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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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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条件
(1)企业须经《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
(2)企业在市外拓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项目,单个合同金额达10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
《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的基本材料。
3. 支持方式
奖励企业在市外拓展的项目实际销售收入(以票据金额为准)的2%,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由...
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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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条件
企业在市域范围内承办了由市政府主办的数字经济相关展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并取得实际成效。
2.申报材料
《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的基本材料。
3.支持方式
补助承办企业实际发生费用(以票据金额为准)的7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政策咨询科室:数字经济发展科
联系方式:0562-5880587
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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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材料
(1)《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的基本材料。
(2)研发成果入列名录或获得标准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 支持方式
给予技术研发成果入列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名录或获得国家级相关标准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给予技术研发成果入列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名录或获得省级相关标准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
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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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条件
企业从事工业网络与联接、标识解析、边缘计算、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大数据、工业智能、工业APP、工业互联网安全、典型行业和垂直行业应用等领域技术研发或主导、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起草。
2. 申报材料
(1)《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的基本材料;
(2)研发项目或主导、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支持方式
(1)给予从事工业...
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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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材料
(1)《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的基本材料;
(2)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支持方式
给予获得省部级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项目实施团队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给予获得国家级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项目实施团队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省部级、国家级荣誉的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注:企业项目实施团队由企...
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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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条件
(1)企业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各产业领域实施的单个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投资额(不包括厂房、生产设备投资)须超过50万元;
(2)申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并已完成实施,得到实际应用;
(3)项目已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交《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并通过专家评审通过,获得《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认定书》。
2.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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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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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个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本政策中一项奖补;
2. 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多项奖补,单个企业与企业团队累计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 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相关奖补的,已申请或已获得市级其他奖补的,不得重复申报。
政策咨询科室:数字经济发展科
联系方式:0562-5880587
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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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单位须为铜陵市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单位均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2.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4.涉及项目的申报,企业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要求提供有关票据的,企业需提供全部票据复印件;
5.申...
主题:数字经济
来源:市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