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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我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即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简称高龄津贴)待遇。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360元高龄津贴;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720元高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享受3600元高龄津贴。高龄津贴由个人申请,经村、乡镇两级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按月发放。
问题类别:个人服务
咨询机构: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咨询电话:0562-...
主题:民政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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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包括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初审,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自提出申请之月起,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我县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215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655元。
问题类别:个人服务
咨询机构:养...
主题:民政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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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低保申请、授权书(申请家庭成员及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家庭成员)等。
问题类别:个人服务
咨询机构:社会救助办公室
咨询电话:0562-3229112
主题:民政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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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具备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
主题:民政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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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枞阳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枞阳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二)主动申请
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的村(居)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
主题:民政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