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燃气用户: 新春的脚步越来越近,年的味道也渐渐浓了起来。在这阖家团圆、温馨相伴的美好时节,燃气安全更是我们平安喜乐的重要保障。为了您和家人的笑容常驻,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馨提醒您: 若您刚从远方归来,请主动约一次细致安检 也许您许久未归,家中灶具已静候多时。请记得,久未使用的燃气设施,可能存在软管老化、接口松动等隐患。诚挚建议您主动联系燃气企业,预约一次贴心...

  • 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是指城镇居民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住房后在市场上重新购买商品住房,“卖旧”与“买新”同时期发生的换购行为。     一、参与“以旧换新”的主体和房源有哪些? 收购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国有公司 换购主体:卖出旧住房,同时购买与收购主体约定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 收购旧住房的条件:具有独立的不动产权证书,且产权清晰、无...

  •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 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一)公正独立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二)发现评标专家存在发表倾向性意见、进行诱导性发言、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等违规行为的,要予以提 醒、劝阻,做好记录并向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三)发现投标人报价异常的,应当提议评标委员会进行研究,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明、证明的,应当提出否决该投标的...

  • 临时用地使用结束恢复为原用途并经验收合格后,临时用地使用人应于取得验收合格确认书后的30 个工作日内与提供临时用地的权利人签订临时用地移交确认书。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且原为已确定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提供临时用地的权利人签订移交确认书。

  • 为集中做好我市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受理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政策文件 《关于加快非住宅商业房地产去库存的若干意见》(铜政办〔2017〕9号)、《关于商业办公商品房去库存防风险政策意见的通知》(铜政办〔2018〕36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建函〔2023〕261号)、《关于进一步...

  • 临时用地复垦完成后,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组织自查,并通过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系统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图件、规划设计执行报告、质量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材料。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接到土地复垦验收申请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会同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