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万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万—10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0万—20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20万—30万元,最高奖励50万元。   (二)举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等违法行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查证属实后,按照标准奖励500—3000元。   (三)举报其...

  •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实名举报人集体共同持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奖金,或者由第一署名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其他联名举报人的有效委托文书和有效证件领取奖金。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 政策咨询科室:综合协...

  •   (一)对已受理或正在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线索的举报;   (二)举报人是负有安全监管特定责任和义务的人员;   (三)司法机关正在办理或已结案的涉法涉诉事项;   (四)有关监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正在处理过程中的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奖励的其它事项。 政策咨询科室:综合协调科 联系方式:0562-2110015

  • 举报人可直接登录省安全监管局网站“省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也可通过市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进入“举报平台”。举报人还可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信函、电子邮件、“12345”市长热线、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值班电话(6862236)、走访等方式,举报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类非法违法、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   举报人应提供确凿真...

  •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