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职权范围内的,由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不属于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职权范围内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政策...
具体包括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合同、概(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监理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资料; (三)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 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59号)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各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结算依据。 政策咨询科室:投资审计科 联系方式:0562-2838306
未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依照《铜陵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组织内部审计机构自行审定或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每年度抽取部分项目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 政策咨询科室:投资审计科 联系方式:0562-2838306
符合审计计划管理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项目在施工单位招标前进行申报;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每年年初向本级审计机关申报。 政策咨询科室:投资审计科 联系方式:0562-2838306
概算建安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列入市本级审计机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跟踪审计计划。已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市本级审计机关选择重点项目列入年度竣工决算审计计划。已办理工程验收的项目,市本级审计机关在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结算审核的基础上选择对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投资项目,列入年度工程结算审计计划。 政策咨询科室:投资审计科 联系方式:0562-2...
审计机关应当对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等,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使用等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政策咨询科室:投资审计科 联系方式:0562-2838306
审计机关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主体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市审计机关负责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可以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授权县、区审计机关审计,在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的前提下也可以直接审计县、区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县、区审计机关按照各自的审计管辖范围或者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进行政府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