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极引导家庭农场领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探索推广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合作方式,创新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

  • 总结各地经验,鼓励乡村本土能人、有返乡创业意愿和回报家乡愿望的外出农民工、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科技人员等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实施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对青年农场主进行重点培养和创业支持。

  • 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培育家庭农场的好经验好模式,按照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的要求,树立一批家庭农场发展范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机农一体、产业融合等多种模式和农林牧渔等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为家庭农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 依托乡村振兴示范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探索系统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家庭农场培育工作整县推进,整体提升家庭农场发展水平。

  • 要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引导其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以及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 统筹和整合基层农业服务资源,强化对基层社的指导与服务。依托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加快流通网络现代化改造,与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基层社有效对接。有条件的地方供销合作社,要提取部分社有企业收益,采取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贴息、直接补贴等方式支持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与供销合作社对接,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

  • 一是强化完善流通服务。引导推动基层社继续做好农资、日用品供应和农副产品收购服务,开展农资集采和产品统售,进一步强化流通功能。二是积极拓展生产服务。支持基层社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在有条件的村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托管服务”。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三是支持涉农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切实发挥供销合作...

  • 一是大力推进基层社改造。按照合作制原则和密切与农民联系的要求,引导基层社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农民入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真正将基层社办成管理民主、运行规范、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二是积极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农业生产的综合型平台。三是探索组建联合型组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