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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能设置户外广告?

发布时间:2026-04-13 10:27 来源:枞阳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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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能设置户外广告?

根据《铜陵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情况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执勤岗设施、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声墙、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声墙等交通安全设施的;(二)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交通标志周边10m内,以及公交站牌、路名牌、出租车场招牌、消防栓等设施周边5m内设置;(三)在人行天桥落地扶梯、过街地道、公路收费口、高架道路落地匝道及轨道交通等人和车流出入口周边10m内,以及大量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出入口周边5m内设置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的;(四)跨越城市道路、公路设置的;(五)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各类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其他生命线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消防通道和消防场地内设置的;(六)利用危房设置,或设置后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七)在沿街毗邻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坡屋面或造型独特的屋面设置的;(八)依附于行道树设置,在分车绿带中设置的;(九)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等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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