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 内容详情

产前检查费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26-06-11 10:38 来源:义安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478
【字体:

产前检查费如何报销?

符合享受产前检查费待遇的参保女职工,自确定妊娠时发生产前检查费可至终止妊娠后到医保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手工报销。所需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3.费用清单;4.门诊病历;5.生殖服务登记卡(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注:与生育医疗费或生育津贴合并申报,一次性提供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