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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有哪些监督措施?

发布时间:2021-08-17 15:31 来源:铜陵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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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首张订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有哪些监督措施?

1、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信用主管部门依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将合同转包; (二)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分包给其他制造商的; (三)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影响正常使用。 2、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采购单位,一律取消补助资格,收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