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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补助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1-08-27 15:54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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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补助是多少?

  对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满1年且养老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市、县(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新建、扩建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1万元,租赁场地改造经营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0.8万元。建设补助在机构正常运行1年后,分4个年度支付到位。   政策咨询科室: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联系方式:0562-288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