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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况不适用于《铜陵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1-08-16 12:01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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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况不适用于《铜陵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奖励?
(一)对已受理或正在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线索的举报; (二)举报人是负有安全监管特定责任和义务的人员; (三)司法机关正在办理或已结案的涉法涉诉事项; (四)有关监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正在处理过程中的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奖励的其它事项。 政策咨询科室:综合协调科 联系方式:0562-21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