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中明确规定“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所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产权归职工所有。住房所有权应属于(将属于)提取申请人所有,不享有提取申请材料中记载自住住房所有权的职工,不能办理该套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所以说子女(父母)购房,非房屋所有权人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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