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条件
(1)企业经《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
(2)企业入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独角兽排行榜”名单。
2.申报材料
(1)《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的基本材料。
(2)获得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支持方式
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1承担。(注:企业管理团队由企业自行认定)
政策咨询科室:数字经济发展科
联系方式:0562-5880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