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官区促进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铜官区鼓励物流企业发展。对在我区纳税的物流企业,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前按原政策予以兑现,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后按其形成区级可用财力的7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对当年新晋升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在市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50%的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支持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对当年实际投资超过500万元(不含土地价款和基建工程投资),且实施总部集中结算的平台企业,给予投资总额10%的一次性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