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 内容详情

如何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发布时间:2024-05-20 14:40 来源: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4590
【字体:

如何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登记名称

不动产继承

二、设定依据

1、《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四、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公证继承,提交的材料包括(如能调取相关电子证照或使用电子签名的,无需提供相应纸质件):

1、铜陵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要);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必要);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必要);

4、继承公证书或公证遗嘱;

5税证明(原件,必要);

(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如能调取相关电子证照或使用电子签名的,无需提供相应纸质件):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必要);

2、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必要)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有直系亲属死亡的也需提供死亡证明);

4、其它证明继承关系的材料(婚姻证明、独生子女证、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收养证明等);

5、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必要);

6、税证明(原件,必要);

(三)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办理继承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如能调取相关电子证照或使用电子签名的,无需提供相应纸质件):

1、铜陵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要);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必要);

3遗产管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必要);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必要);

5、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法律文书(原件,必要);

五、材料查验方式

1、法定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

2、遗嘱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遗嘱的有效性及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

3、受遗赠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

4、全部法定继承人查验继承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

5、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无需到场

六、收费标准:住宅64元、非住宅440元

、办理地点

铜陵市湖东路666号(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咨询电话

电话:5823006

十、办理流程

(一)不动产公证继承

 

(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三)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办理继承登记

 

十一、办理期限

(一)不动产公证继承登记、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需要进行公告或公示、实地查看、权籍调查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二)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办理继承登记

承诺期限即时办结(需要进行公告或公示、实地查看、权籍调查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