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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生育医疗待遇?

发布时间:2024-08-30 15:19 来源: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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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生育医疗待遇?

答: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35)文件精神,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医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参照当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执行(顺产报销2500元,剖宫产报销5000元)。灵活就业人员分娩的,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第一档÷30×98天(2023年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为2060元)。

此政策是自202481日起实行。202481日之前分娩的不享受生育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