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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安置房不动产登记需携带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4-09-30 09:00 来源: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浏览次数: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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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安置房不动产登记需携带哪些材料?

1.拆迁安置协议(提供原件查验);2.房屋回迁安置协议(提供原件查验);3.结算清单和发票(提供原件查验);4.身份证和户口本(提供原件查验);5.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提供原件查验);6.原被征收房屋房屋产权证(需自行注销)。

问题分类:民生工程

咨询机构: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安置科

咨询电话:0562.2201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