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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2025-02-10 09:26 来源: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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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

一、登记名称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

1、《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受理条件

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四、申请材料

(一)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根据登记原因的不同,分别提交:

a.土地灭失的材料;

*b.人民政府的收回决定或者土地被依法

转为建设用地的材料;

c.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

(二)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放弃权利)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书面材料;

5.被放弃的国有农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或者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

五、收费标准

0元/件

、办理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666号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10;下午1:10-5:00。

、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62-5823006

监督投诉电话:0562-2830185。

、办理流程

、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需要进行公告或公示、实地查看、权籍调查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