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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25-02-10 09:26 来源: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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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变更登记

一、登记名称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设定依据

1、《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受理条件

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四、申请材料

一、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变更登记( 身份、权利性质、权利期限)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根据登记原因的不同,分别提交:

a. 身份变更的材料;

b.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变更登记(坐落、用途、界址、面积)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变更后的地籍调查成果。

五、收费标准

0元/件

六、办理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666号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10;下午1:10-5:00。

、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62-5823006

监督投诉电话:0562-2830185。

九、办理流程

 

 

十、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需要进行公告或公示、实地查看、权籍调查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