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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跨境电商交易额有增长的给予奖励
2022-06-30 14:46 来源:铜陵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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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主体】

  进出口企业。

  【政策内容】

  支持本市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跨境电商首次年度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每元给予0.05元奖励;上年度200万元存续跨境电商企业较上年增加100万元以上的,增量部分按照每元给予0.1元奖励,每个企业最高20万元。

  【申请途径】

  PC端申请链接:

  http://www.tlmqzj.com/cashcurrencymgrweb/platform/login.html(铜陵市企业之家)。

  线下申请地点:

  铜陵市商务局。

  【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表、企业基本情况和跨境电商发展基本情况介绍、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平台在线销售年度网上订单截图或后台交易额截图(交易额以月为统计单位)、链接地址截图(如截图无法体现公司名称、则需提供截图内相关店铺名称、昵称、产品商标或品牌与公司具有关联的证明材料)、年出口增长 10%以上或制造业企业出口额实现零突破证明材料(或当年和上年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证明材料)、承诺书。

  【政策依据】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1 年修订)等四个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21〕17号)。

  【责任部门】

  铜陵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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