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进出口企业。
【政策内容】
对在我市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新招引我市企业在平台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且实现进出口额年度累计达到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5万元奖励;对在我市注册的为中小微进出口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提供通关、物流、融资、退税、结汇等综合配套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按其平台软硬件当年实际投资40%给予补助,补助期3年,同一平台(项目)年最高补助30万元。
【申请途径】
PC端申请链接:
http://www.tlmqzj.com/cashcurrencymgrweb/platform/logi
n.html(铜陵市企业之家)。
线下申请地点:铜陵市商务局。
【申请材料】
(1)资金申请表、企业和平台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当年服务企业在平台上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实现进出口企业清单(含合作协议、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平台后台网络交易额截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3)年净增制造业进出口额的各企业清单(含合作协议、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平台后台网络进出口交易额截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政策依据】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1 年修订)等四个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21〕17号)。
【责任部门】
铜陵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