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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来源: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政务公开网和铜陵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glj.tl.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天山大道298号三楼311室,电话:0562-2110021,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应急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单位公信力,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以来,市应急局始终坚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灾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局办公室定期进行全面自查,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制定等有关信息783条,其中依法主动公开783条,占比100%;发布本级政策解读13篇,转发上级政策解读5篇;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2次、上线“行风热线”栏目2次、上线市民论坛“嘉宾访谈”栏目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落实《铜陵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工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四)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这个第一平台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转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和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截至2021年底,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信息19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细化分解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内容并作为重要依据。制定或修订并落实政务公开考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深化推进基层两化工作,组织县区应急局相关人员参加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班。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每季度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整改清单,针对部分栏目发布信息不全面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21(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4657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1.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1.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问题需要解决。如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图片、动漫解读形式较少;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重点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发力重点推进。

一是积极组织参加学习培训。组织召开或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各类线上线下学习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坚决落实省应急厅和市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求,规范公开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成效及群众关心的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方面信息。

三是切实强化公开信息质量。结合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公开信息不定期开展自查整改、补缺补差,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